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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以下是僱主最常問的問題,答案按勞工處、社會福利署及入境事務處的公開規定整理。若你的情況較特殊(例如已有配額、想替補人選、或跨行業職位),直接 WhatsApp 我們,通常一兩句就能判斷。

申請資格

1. 哪些行業與職位可以申請輸入外勞?

主要三條路徑:輸入勞工優化計劃(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職位,覆蓋餐飲、零售、清潔、物流、保安等)、行業輸入勞工計劃(建造業、運輸業等設有專屬計劃)、以及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(安老院、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)。

我們辦理過的行業包括安老院舍、餐飲業、裝修工程及運輸業,可申請職位達數百個。

2. 我的公司要符合什麼條件?

核心條件有四項:

  • 確實未能在本地聘得合適人手,並完成規定的本地公開招聘
  • 本地全職員工與輸入外勞的人手比例符合規定
  • 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(BR)、公司註冊證(CI),以及行業所需牌照(如安老院牌照)
  • 能與外勞簽訂「標準僱傭合約」,並提供符合規定的住宿
3. 人手比例是怎樣算的?

不是一律 2:1:

  • 一般計劃(輸入勞工優化計劃):一般為 2:1;2026 年 6 月 16 日起,餐飲業出品部及樓面部職位納入第二級審批,收緊至 3:1
  • 本地殘疾人士:僱主僱用本地殘疾人士任全職,該名僱員可按 1:1 計算人手比例
  • 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:私營及自負盈虧院舍為 1:1;津助及合約院舍為 2:1
  • 透過其他輸入勞工計劃輸入的勞工,一般按 2:1 另行計算

我們在開案時會按你的本地員工人數逐項核算可申請人數,避免算錯導致退件。

4. 2026 年 6 月的新規定有什麼變化?

勞工處完成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檢討,自 2026 年 6 月 16 日起實行分級審批機制:

  • 第二級審批:餐飲業出品部職位(廚師、初級廚師、燒烤廚師、餐飲調配員、酒吧主管)及樓面部職位(侍應生、樓面部部長、接待員、收銀員)納入第二級,人手比例收緊至 3:1,並改以整個部門所有職位計算
  • 本地招聘期:上述兩個部門劃一為 6 星期,期間須每兩星期出席一次勞工處指定就業中心的招聘會
  • 殘疾人士就業:僱用本地殘疾人士任全職,申請時可按 1:1 計算人手比例
  • 申請頻次:同一僱主六個月內只可遞交一次申請(續約不受限)
  • 罰則:嚴重違規僱主的行政制裁由最長 2 年提高至最長 5 年,並公布被制裁僱主身分

完整條文與官方連結見政策法規頁。

5. 本地招聘要做多久?

一般計劃:4 星期;餐飲業的侍應生及初級廚師延長至 6 星期。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:只需連續 14 曆日。

招聘廣告的刊登方式與紀錄保存有規定,這一步做錯是最常見的退件原因之一。

6. 可以自己申請,不找職業介紹所嗎?

計劃本身允許僱主自行申請。但如擬聘用的輸入勞工為內地居民,按規定必須經獲國家商務部批准、具對香港勞務合作資格的內地勞務企業招聘——這一步僱主無法自行完成。

此外,簽證有遞交限期、院舍計劃有輪次與強制簡報會要求,時序排錯會導致批准失效。

7. 護理員與護士有什麼分別?

兩條完全不同的路徑:

  • 護理員:可經「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」輸入,本地招聘期 14 曆日,私營院舍人手比例 1:1
  • 註冊護士:屬受規管專業,須先取得香港護士管理局的專業審批,再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工作簽證

兩者的申請文件、審批機構與時間都不同,報價與時間表也不一樣。

時間與流程

8. 整個流程大概要多久?

視計劃、行業與文件齊備程度而定,一般需時數月。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按輪次接受申請(每輪申請期約兩星期),審批約需兩個月。

開案前我們會列出各節點的預計時間,你可以據此安排人手與營運。

9. 什麼時候要遞交簽證申請?

取得配額/原則性批准後,須在批准通知書所訂限期內(一般為通知書發出日起計六個月)為每名擬聘用的外勞遞交簽證/進入許可申請。逾期遞交,批准會自動失效。

所以我們會按限期倒排時間表,先備妥所有補件材料。

10. 外勞什麼時候可以正式上班?

取得簽證並抵港後才可開始工作。另外,院舍特別計劃下的輸入護理員,須在抵港日起計 8 星期內出席勞工處安排的強制簡介會,僱主須主動報名;未在限期內安排者,社署可於一年內拒絕審理該僱主的申請。

11. 錯過院舍計劃的申請輪次怎麼辦?

須等下一輪。由於每輪申請期只有約兩星期,建議提前把文件備齊(牌照、僱員資料報表、住宿安排),輪次一開即遞交。我們會主動通知客戶每輪的時間表。

費用

12. 費用包括什麼?

分兩類:

  • 政府收費:例如僱員再培訓徵款、入境事務處簽證費等,按政府規定收取
  • 服務費:職業介紹所的代辦服務費,依政府規定,開案前一次說明,不含隱藏項目

另外僱主需自行承擔:外勞薪酬、住宿、來回交通及勞工保險等法定僱傭成本。具體金額因計劃、工種與人數而異,我們會在你的個案上逐項列出。

13. 薪酬有什麼要求?

輸入勞工的薪酬不得低於本地同類職位的每月工資中位數;院舍計劃下的護理員,須不低於政府統計處最新編製的護理員每月工資中位數。

僱主亦須安排外勞按「標準僱傭合約」受聘,與本地工人同樣受香港勞工法例保障。

住宿與合約

14. 一定要為外勞提供住宿嗎?有什麼規定?

需要。除了一般居住標準,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另有明確要求:每人淨樓面面積不少於 3.4 平方米、每間宿舍不超過 6 張床。

住宿安排不符合規定,會在申請階段被要求補件甚至影響審批。

15. 僱傭合約期多長?可以帶家人來嗎?

合約期上限一般為 24 個月,按批准通知書所訂為限。輸入勞工不可攜同受養人來港,合約期滿後須返回原居地。

續約與其他

16. 合約到期可以續約嗎?

可以。續約須辦理續約及工作逗留簽證手續,並受相關計劃規定與配額安排所限。我們會在合約到期前提醒並代辦,由同一組同事跟進。

17. 外勞中途離職或最終未能來港,怎麼辦?

可申請替補輸入勞工。要注意時限:須在獲悉該勞工不能來港當天起計七天內,或該勞工合約終止(約滿前)當天起計七天內,遞交「輸入勞工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」提出申請。

若僱主曾剝削或苛待輸入勞工、或正被勞工處施加行政制裁,替補申請將不獲批准。

18. 怎樣核實你們是持牌職業介紹所?

可以在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搜尋本港持牌職業介紹所的資料。本公司的職業介紹所牌照號碼為 75754,歡迎核對。

我們亦與獲國家商務部批准、具對香港勞務合作資格的內地對外勞務企業合作,兩地合規主體分別對接。

資料來源:勞工處「輸入勞工優化計劃」與「輸入護理員簡介會」頁面、社會福利署「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」頁面與問答文件、入境事務處輸入勞工簽證頁面、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。以上為摘要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;一切以官方最新公佈為準。各計劃條文與連結見 政策法規。

把你的情況說給我們聽

行業、職位、人數,以及現在的本地員工人數——這三樣足夠我們判斷你適合哪個計劃、可申請幾人。

聯絡資料 WhatsApp(852) 6300 9836(陳小姐)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09:00–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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